日常生活中,很多快递员愿意将包裹放进快递柜里,因为这样可以省去上下楼的奔波,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多接单多提成。然而,有个别快递员不征询顾客意见,便将快递包裹存进快递柜。如此一来,快递员是方便省事了,消费者却不乐意了,明明家里有人却不送,造成不少纠纷。
针对这一情况,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前,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地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
快递送货上门、当面验货是基本要求。《快递暂行条例》对快件投递当面验收也有明确规定。有些价值较高的货品必须当面验收,如果不顾用户要求,将快递一律放到快递柜里让用户自取,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理。尽管部分消费者送货上门的需求不太强烈,也有消费者认可超时存放收费的做法,但提前征求消费者的意见很有必要。
落实好快递柜服务新规,快递公司要制定详细、完善的规章制度,秉持用户至上原则,要求快递员在把快递放进货柜之前,先征得客户同意,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同时,应加大对快递自动化、科技化软硬件的逐步升级,科学派单,提高快递员的工作效率。此外,快递员也要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对于一些大件物品、必须当面验收的物品及收件人主动要求送货上门的物品,必须依照与用户约定的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图自己方便,给消费者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