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的适用对象、申请条件、审核及报销要求等,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出台《关于用好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两企”“两个”满足条件可申请

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两企”“两个”满足条件可申请

《补充通知》中明确了专项贷款的支持主体与申请条件:“两企”为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物流配送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具有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近三年自有货运车辆数及车辆牌照、车辆行驶证;中小微快递企业应当具有邮政快递管理部门核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含分支机构);全部使用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城乡物流配送的企业,应当具有营业执照、货运车辆《行驶证》。

“两个”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个体普通货运车辆车主。使用4.5吨以上普通货运车辆的,应当具有“四证”“一合同”:货运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司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车辆购置合同》;使用4.5吨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应当具有“两证”“一合同”:货运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及《车辆购置合同》。

上述两类情况,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还需营业执照;个体货车司机还需证明车辆所有权的相关证明。

另外,《补充通知》中明确,专项贷款业务支持银行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共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