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进校园

法制晚报——有此一说

据媒体报道,近日,微博上一则“只因快递公司未给学校交钱,合肥一高校拒绝快递员入校送件”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对此,该校一位负责此事的何姓老师说:“我们没有拒绝中通快递进校,而是他们不愿意交派件费。”

高校因其特殊性,对快递进入校园作出一定的限制,满足必要的安全管理与校园秩序的需要,可以理解,但一个前提是这样的管理与限制,对全体师生及快递企业均为公平公正的,且不以经济利益为目的。

目前各地通行的快递企业与高校合作,目的就是为了规范校园的快递秩序,提高校园快递服务质量。这种合作是建立在企业与高校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而非带有强制与排他性。

报道中,合肥高校所谓的“派件费”实际上是劳务报酬,不能视作管理性质的费用。如果“派件费”真是快递入校的条件,相当于不把“最后一公里”的派件劳务交给了学校的快递综合服务中心,就不准入校投递,这其实就构成市场准入的有形壁垒,反过来讲,所谓的快递企业与高校的合作,就有了高校助力市场垄断的嫌疑。

规范校园快递服务秩序,不能异化成切割市场的不正当竞争。高校着力解决快递在校园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应着眼于完善快递入校园的设施与服务条件,补齐其中的短板。比如,设立快递综合服务中心,面对所有快递企业,提供必要的场所与服务条件,按照统一服务要求来进行终端的投递,而不是对运营中的经济行为进行干预。

在此基础上的劳务合作,要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由企业与组织学生勤工俭学的劳务进行协商,对此高校可以倡导、引导而不能强制,愿意支付报酬的企业把校园内快递派件交给中心学生组织的。不愿意响应“派件费”的企业也该纳入到中心给予必要服务,不同的是,可由企业派专人按规定进行投送。木须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