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 赵倩
网购已成为多数市民的一种购物方式之一,除了让门卫代收包裹外,还出现了不少免费代收点。但有市民称,他的包裹在速递易柜子里多放了两天,就被收取了5元保管费。
顾客:
从来没有收取保管费的说法
田先生一周前在网上购买了一盏小吊灯,3月2日下午6点,田先生手机上收到了一条短信,被告知快递已被放在单元门口的中邮速递易柜子里。傍晚7点,他又收到一条提醒取件的短信。由于当时田先生出差,直到4日下午3点才回家取件。从快递送达到取件,间隔时间约45小时。当他将取件码输入时,速递易提示快递已经超期,需要缴纳5元保管费,否则无法取件。
“小区里有不少代收点,有时候遇到有事,包裹在代收站放几天,也从来没有要收保管费的说法。”田先生表示,在他出差期间,还有一个包裹被存放在单元门口与速递易相邻的丰巢快递柜,取件时快递柜只是提示“已经保管包裹两天,是否进行打赏”,跳过打赏即可取件。“这中邮速递易也太过霸道,不交保管费就不能取件。”
田先生表示,快递员并没有提前告知快递柜取件有时间限制,发送的取件短信也未提醒取件要收保管费,交费取件时也没有任何收费凭据和收费标准提示。
随后,田先生咨询圆通快递人工客服,客服表示,收取保管费的不是快递公司员工,需要联系代收保管费的人。田先生想联系速递易的客服,可微信服务号的客服一直都是全忙,电话客服则没有人工服务。
记者试图查询速递易收费依据及标准,可无论是中邮速递易官网、客服电话还是微信服务号,都无法查询到具体收费明细。记者通过搜索引擎也没有找到由中邮速递易官方发布的收费标准,但网上有不少人咨询中邮速递易收费标准,网友们提供的答案中,也没有具体的收费标准。
律师:
保管费是强行与消费者建立服务关系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周霞律师表示,快递在免费存放数小时之后,让消费者为超时费埋单都是不合理的。“消费者网购商品时,已向快递公司支付了快递费。快递公司的合同义务就应当送货上门,超时费是超出合同约定外的内容,取件柜收取服务费后才可开箱取件的行为,是快递公司在未经消费者许可的情况下强行与消费者建立服务合同关系,违背了合同当事人的自由意志,故收取超时费的行为本身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周霞律师还表示,送达协议和速递易的智能柜之间无法律关联,快递公司把包裹放入速递易产生的费用,应该由快递公司承担。